彼得·沃伦:结构电影作者论

彼得·沃伦:结构电影作者论

“结构电影作者论”这一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影评家杰弗里·诺埃尔-史密斯首倡,并由彼得·沃伦充实修正的以结构主义原理阐释作者论的理论。结构作者论主张引入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分析法,为作者论提供科学依据。结构作者论认为,在作者(导演)的作品系列中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对其表面题材和处理手法起支配作用的基本结构,批评的主旨就在于揭示这种从内部起限定作用并使该作者的作品表现出有别于其他作品的特征的结构。结构作者论作为作者论的修正,影响了70年代中期英美电影理论的走向。诺埃尔-史密斯的《论维斯康蒂》和彼得·沃伦的《电影中的符号与意义》(1969)等著述是结构作者论的代表作。

“每个导演一生只拍摄一部影片,一个批评家的工作是去发现他。”

这里所谓的“一部影片”,当然并非指一部电影,而是旨在强调,在任何一位电影艺术家的作品序列中,都必然存在着某种近乎不变的深层结构,这位导演的不同作品仅仅是这种深层结构的变奏形式——无论其诸多作品有着可直观辨识的风格特征,或面目各异、五彩纷呈。例如彼得·沃伦在分析美国导演霍华德·霍克斯执导的风格不同的诸多电影时,发现了每部电影中都蕴含了一种在挫败中挣扎而最终陷落的小人物的人生的深层结构。

在从作者论研究那种知人论事的、审美判断的、艺术分析的模式,到文本分析研究的那种唯文本的、结构的、意义的且不涉及导演本人的模式,结构作者论提供了一个“中间地带”,它使得我们在电影批评实践中既能分析影片的深层结构,又能同时联系着导演本人的生平遭遇,以及其创作思路的演变对作品的影响。

通过“结构电影作者论”这一理论切口,在一个导演的作品序列中去发现属于导演创作风格的一致的深层结构,即一种结构性的存在。在实践中感受这种深层结构的发现能否帮助你更深刻地理解影片,或者更有快感地去玩味影片。